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19年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实验室自查。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品库房、放射性物品库及仪器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2.单位检查。各单位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汇总表》(附件1)报送资产处。
3.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气瓶钢瓶盘存。各单位要全面清查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气瓶钢瓶,建立台账,按规定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气瓶钢瓶存放管理,形成《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存量汇总表》(附件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量汇总表》(附件3)和《气体钢瓶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存档备查。
4.学校抽查。学校组织对重点安全防范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单位组织整改。
二、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暑假期间教师学生使用实验室(包括进行施工改造、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实验室),需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审批后汇总,填写《假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附件5)存档备查。
2.暑假期间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与安全管理记录》。
3.暑假期间尽量不要安排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如确需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4.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各单位应按规范做好封停工作,仔细检查关停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经分管领导亲自检查后及时贴上封条。
5.各实验室应提前做好假期安全防盗管理工作,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的实验室暑假期间禁止使用
1.未经单位审批同意使用实验室的。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外出学习、出差,未委托其他教师管理的实验室。
3.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放假前无法整改完成,且临时安全措施不足以确保实验室安全的实验室。
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学校职能部门。
各单位请于7月1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汇总表》(附件1)报送资产处,其它附件各单位存档备查。
联系人:彭老师
办公地点:行政楼B-213
电话:027-59750210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4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汇总表》
附件2:《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存量汇总表》
附件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量汇总表》
附件4:《气体钢瓶使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5:《假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