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9]6号)学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各项工作,坚决不做负面清单中所列的禁止事项。
特此通知。
附:《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9]6号)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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