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由于疫情原因,我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为加快推进和规范履约验收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湖北工业大学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招标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湖工大资﹝2019﹞8号)尽快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通过后,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整理验收资料报送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并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避免年底预算内未使用资金被财政收回。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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