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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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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11-26

    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拟于12月初组织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转运,请你单位安排一名熟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运工作的同志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运准备工作,并按照规范做好转运前准备工作,确保转运安全。

    一、实验室危险废液须装入统一规格废液方桶,废液不超过容积80%,并按规范在桶上贴转运信息单(即危险废物标识),转运信息单应准确标注废液名称、数量(填在主要成分处)、特性、形态(填在危险情况处)、提交人、日期。

    二、实验室空瓶须整齐放置在纸箱中,空瓶必须保证瓶内无液体和其它物品、保证无异响,并按规范在纸箱上贴转运信息单,转运信息单信息单上须注明品名、空瓶原用途、提交人、日期。

    三、各单位负责同志需对废液方桶、空瓶纸箱信息进行审核(参见附件危险废物包装要求),审核合格后编号、记录。严禁谎报、瞒报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运信息。

    四、废液方桶和空瓶纸箱转运信息单样式(详见附件:《实验室危险废物包装要求》)。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畅 (TEL:59750211)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实验室危险废物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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