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认真组织相关设备排查,按要求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人员资质培训等工作。现请将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具体设备参数、年检和人员资质等相关情况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9750210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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