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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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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械大楼搬迁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7-15

    相关单位:

    按照校领导指示,要求各涉机械大楼搬迁单位在公用房调整中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涉及单位

    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化学院、国际学院、农机院和底特律学院等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资产搬迁

    能搬的资产,物随人走,确保资产搬迁过程和入住新房间后的完好无损。各单位需及时在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变更处理。专人跟车全程跟进,防止搬运过程中国有资产被丢失和损坏。

    (二)资产报废

    对于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确需报废或淘汰的待报废资产,由原使用单位按程序暑期内完成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报废处置前须相对集中存放,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对未到报废使用年限的待报废资产进一步核实,核定待报废资产真实性。

    (三)资产调拨

    对于不搬迁资产,有使用价值、可以正常使用的空调、家具、防盗门等资产,学院登记造册,会同资产管理办公室与接收学院对接,确认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在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平台中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对于无法搬迁、没有使用价值且接收单位利用不上的国有资产,由资产所属单位申请资产报废处置。

    三、纪律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领用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自觉遵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规定。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置国有资产,更不得随意丢弃或变卖国有资产。涉及单位须高度重视搬迁期间国有资产的过程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在搬迁过程发生损伤、丢失和被盗等现象。如有违反将报送纪委监察部门,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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