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药品、试剂采购的透明度,确保药品质量,根据《湖北工业大学物资仪器设备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我校对校医院2015年药品、试剂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将招标药品、试剂目录、投标要求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药品、试剂目录
详见:1.湖北工大学医院2015年药品招标目录;2.湖北工业大学医院2015年常用试剂招标目录。
注:投标人按报价表格要求详细填写并刻成光盘,进口及中外合资的药品须注明,并按招标书上注明的剂型、剂量、生产厂家进行标价。招标药品、试剂目录是投标人报价依据,为了便于评标时对比,请不要更改或增减,未报价项目保留空格即可。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
2、具有销售相关药品试剂经营权或销售委托授权。药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试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投标记录。
三、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经销代理商的授权书(或证明),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投标价格为湖北工业大学医院交货价(含一切费用)。
3、投标药品质量、规格及外包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药品交货后保质期不少于3个月)。
4、投标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许可证及质量检验合格证。
5、供货时间:接到药品采购计划后48小时内送货上门。急需药品接到通知24小时内送货上门。
6、售后服务
(1)实行三包,供货及时周到,药品质量或外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及时退、换货。
(2)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得上涨,如国家进行药品零售调价须同步进行供货价的调整,应及时通知我方。
7、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要求提供全部投标文件(其中:药品、试剂报价清单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并保证投标文件真实、完整。
三、其它
1、付款方式:药品、试剂送到湖北工业大学医院验收合格入库后3月内付清,货款据实结算。
2、投标方投标后不能要求修改报价(招标方另有修改通知除外)。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9日(星期四)在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06室)领取,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210。投标书(文本、光盘)正、副本各一份,投标单位须在2015年4月16日17 :00前将投标书密封(封口加盖公章)送达湖北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密封袋上需注明“湖北工业大学2015年医院药品、试剂供应商投标文件”。
4、投标方需交纳标书制作费300元(标书售出后不予退还)。
5.药品中标方需交纳2000元中标服务费。
5、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质量、价格、服务、资质等情况确定供货单位3-4家。中标结果在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网页()公布。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