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工大资[2016] 5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湖工大资[2016]6号)文件要求,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团委等资产使用单位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拟对达到报废年限、无正常使用价值的资产做报废处置,其中:(一)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313台/件,账面原值273.20万元;(二)家具9件,账面原值0.67万元。
现对该批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