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工大资[2016] 5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湖工大资[2016]6号)文件要求,由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农机鉴定站、工会等资产使用单位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拟对达到报废年限、无正常使用价值的资产做报废处置,其中:(一)设备类固定资产867台/件,账面原值341.62万元;(二)家具用具装具类2315件,账面原值34.04万元。
现对该批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8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6日